一、補助原則:資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、品學兼優(yōu)的學生,解決他們在學習、生活中的困難。 二、評比時間:每學期一次,在學期初辦理。 三、評比程序: 1、由本人提出書面特困申請,并有當地民政部門書面特困證明,一并交班主任。 2、班主任組織本班全體學生進行民主討論后,報年級辦。 3、年級辦審核后報學生科。 4、學生科組織有關部門聯評,評出特困生名單后報校領導審批。 5、學校公示,一周內無異議者,確定有效。由學生科按名單發(fā)放。 6、如教師、學生有異議者,由學生科負責重新調查核實。 四、評比條件: 1、農村學生需持鄉(xiāng)、鎮(zhèn),城市學生需持區(qū)、縣(林業(yè)局)民政部門出示的特困證明。 2、本人學習勤奮、成績良好、平均分數在班級中等以上。 3、享受城市鄉(xiāng)村低保的家庭,持低保證。 4、喪父或喪母,父母雙方有一方為殘疾人,喪失勞動能力。 5、家庭確實極度貧困,平時生活節(jié)儉,無奢侈浪費現象。 6、嚴格遵守校規(guī)校紀。 7、熱愛班級,熱心為學校、班級和同學做有益的事情,尊敬師長。 五、補助標準:每學期一等500元,二等300元 六、補助名額:根據學校財力而定,每學期數十人不等。 黑龍江省林業(yè)衛(wèi)生學校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|